废旧行政固定资产出售招标
时间: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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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报废行政固定资产出售招标文件

一、概述:

我公司拟对下列报废行政固定资产进行出售,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在接到本文件后,按要求编制报价表,送至我公司行政保卫部,我公司将以“综合评分最高”为原则选定本次采购中标单位,签订买卖合同。

本工程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招标。招标编GDZSB002-2025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须认领本次出售行政固定资产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或纸质版),招标文件发放日期:20254231000时至202542510:00时。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在领到招标文件时携带贵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进行检查登记。

2、验货时间及地点:2025427日上午9:00时~11:00时,于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钢结构施工处院内卢沟桥基地院内公司五孔桥院内。(现场或视频验货)

3、交货期限:最迟于2025.5..30

4、装卸运输方式:由购买方自行装卸,自行运输。

1)废旧行政固定资产的运输、装卸等一切费用均由购买方负责;

2)在清运废旧行政固定资产过程中所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均由购买方负责,因发生安全问题所导致的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3)废旧行政固定资产清运须填写废旧处理交接记录。

4)购买方应服从卖方的现场管理。

5、交货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钢结构施工处院内卢沟桥基地院内公司五孔桥院内

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货款的100%,采用网银转账方式支付。

公司名称: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樱花支行;

账号:01090504300120105075704。

7、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袋和密封条,并填写密封日期,在密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代表人印签各两枚(齐缝章)。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用其他文件袋报送的投标文件一律无效。

8、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贰份,一正一副。

9、本次招标报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相同,为202504月30(周)上午900时,开标地点: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机关楼会议室(西四环北路15号院),如开标时间有变动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投标人最多可派一人参加。

10、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书视为无效:

1)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未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签的;

2)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涂改、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

3)投标文件不能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书逾期送达的;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能参加开标会又无指定代理人(以法人代表委托书为准)或虽参加但无有效证件者;

6)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理人迟到15分钟以上到会的;

7)开标时弄虚作假或更改投标书内容的;

8)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的。

11、投标文件组成

1)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印章)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人需随身携带身份证;

2)投标书(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业绩情况一份(同类收购废旧固定资产的经历和与招标人的合作经历);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与认证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5)评标办法里注明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三、开标与评标

1、开标由公司招标办公室人员主持,由评标小组成员唱标,唱标结果公开明示。

2、开标结束后,由投标人对开标结果予以确认。

3、开标结束后,投标人离开会场。由评标小组评标,择日通知中标单位。

4、招标人自行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公司有关部室代表、设备使用方代表、技术专家人员组成,总人数为5人或7人。评标小组根据评标办法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四、中标与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废旧固定资产购销合同。

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签合同,对不签订合同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取消其自违约之日起三年的投标资格。

3、招标人不负责解释与中标结果相关的事宜。

五、附件

1、投标报价单

2、评标办法

3、投标人业绩一览表

4、投标文件密封条

5、承诺书

六、补充条款:

投标人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此次待出售行政固定资产设备的情况,请与行政保卫部联系。

联系人: 韩鹏  电话:18611075385

邮政编码:100143

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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